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考試期間,考生一律不得攜帶手機等通信設備及背包等非考試用品進入考點或考試封閉區域。屆時,工作人員將采取“2+1”安檢模式,即2道人工安檢加1道智能安檢門安檢,對考生攜帶非考試用品進行全面檢查,請考生自覺做到不攜帶手機等通信設備及背包等非考試用品參加考試。
考生參加考試時,盡量不穿戴帶有金屬的飾品和衣物,接受檢查時應雙臂張開,配合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檢查。身體正面至背面,從上至下,包括頭部、軀干、四肢(含腳部)等,以及考生的透明筆袋,均要進行檢查。佩戴眼鏡的考生要取下眼鏡接受檢查。檢查腳部時,要抬起腳,離地20厘米左右。如在檢查過程中出現報警聲,應按考試工作人員要求進行解釋或出示相關金屬物品。“2+1”安檢完畢確定無違禁物品后,考生方能入場。因身體原因,不能進行檢查的考生(如裝有心臟起搏器等),應說明情況,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
入場后因特殊原因離開考場后返回時,仍要再次接受檢查。以各種形式阻撓或拒絕接受檢查的考生,一律不準進入考場;對擾亂考場秩序、危害考試安全的考生,除依照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予以處理外,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唐山市教育考試院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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