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憑“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的必要檢查。
2.考生必須服從監考人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及其他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3.入場時,除2B鉛筆、0.5毫米書寫黑色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小刀、透明文具袋等規定的考試物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設備、手表、書包、計算尺、計算器、自備紙張、涂改液、修正帶以及文具盒、眼鏡盒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開考前25分鐘考生開始入場,英語學科考試開考前5分鐘禁止遲到考生入場,其他學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點。從分發試卷至考試結束考生不得擅自離開考場。
5.入場后,對號入座,將“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查驗。
6.規定時間內在答題卡的指定位置用0.5毫米書寫黑色字跡的簽字筆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考場號和座位號,用2B鉛筆填涂準考證號,不得在規定以外的位置書寫姓名、準考證號或作其他標記。嚴禁在答題卡的圖像定位點(黑方塊)周圍涂寫或作任何標記。不要填涂缺考標記。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注意保持答題卡的整潔、平整,不得皺折、撕破、穿孔和污損,不得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
7.不得以任何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
8.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考試時間以考點統一信號為準,考場內鐘表的時間僅供參考。
9.答題時,選擇題須用2B鉛筆填涂,非選擇題須用0.5毫米書寫黑色字跡的簽字筆在題號相對應的區域內答題,超出部分答案無效,在草稿紙、試卷或答題卡上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作圖題可先用鉛筆繪出,確認后再用簽字筆描清楚。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
10.考生提問,先舉手,得到允許后,方可提問。考試開考信號發出前,考生如發現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卷面缺損等問題,應立即報告監考人員;考試開始后再行報告、更換的,所誤時間不補;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提問。英語聽力測試期間,請保持安靜,不允許向監考人員詢問任何問題。
11.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不準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12.考試結束,考點統一發出信號、考點語音播放“考試時間到,請立即停筆,否則按違規處理”后,考生必須立即停筆,自上而下按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整理好自已的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最上面,兩臂下垂將手置于桌下,待監考員收齊后,得到主監考員退場指令后,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內逗留。
13.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將違規行為和處理結果記入考生電子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4.考場是視頻監控考場,對考試過程全程、全方位、無死角監控和錄像,考后對考場錄像進行回放倒查,對違規考生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摘自《考務手冊》